中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20-03-27
作者: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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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波报道 3月23日,中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党委书记朱德章主持学习,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并领学了《条例》内容。公司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中波发展和中波船员公司党政负责人、党员代表等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抓好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贯。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二是要认真对照,全面梳理,抓好对标自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条例》进行全面自查,逐条对标对表,找出存在的差距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弱项短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改进完善措施。

  三是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整改提升。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优势更好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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