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是船舶管理和船员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船舶和船员为船东、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船舶完成营运任务和为企业创造效益的根本保障。虽然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但可以归结为增强船员安全意识、提高船员安全技能、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和完善安全监督检查这“四个要点”。从这“四个要点”入手全面发力,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收到实效。
增强船员安全意识,
是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的先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船员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决定了大家对船舶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很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都是起因于思想上的不重视、平时工作中的不注意,也就是“安全意识淡薄”。船舶中很多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往往是因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图省事、循旧例、习惯性违章等多种“不安全”意识和行为叠加的结果。
对船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必须常抓不懈。要经常组织船员学习公司安全通电精神,认真讨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使大家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安全敏感性,并结合船舶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反复抓好落实。与此同时,要经常对船员进行“安全忧患意识、安全保护意识、安全效益意识”强化培训,培养全体船员履职尽责的契约观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以此调动全船共同参与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安全意识真正成为“内化于船员之心,外化于船员之行”的自觉行为。
提高船员安全技能,
是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的基础
安全意识解决了“我要安全”的问题。“我要安全”如何实现?还必须“我懂安全”“我能安全”。一个人如果没有受过系统规范的安全培训,没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然也难以保证其行为和人身安全。因此,提高船员安全技能是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根基所在。
提高船员安全技能,离不开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综合管理体系培训、关键操作技术讲解、应急预案演习演练等各方面的综合训练。具体来说,应当充分利用航前会、港前会、工前会、部门安全会等各种例会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规则、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系统学习规章制度和具体剖析事故案例,以及联系船舶实际,帮助大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识别安全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岗位练兵、传帮带、PPT课件+实操训练、创先争优对标找差、精益管理降本增效等各种活动形式,广泛开展船员安全技能培训,既组织练好常用的,也组织练好少用的,全方位发力促进船员履职尽责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全面提升。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是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的关键
船舶人员的流动性、生产任务的多样性、海域气象的复杂多变性、船舶设施的特殊性……种种因素,决定了船舶安全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呈现周期性、多变性的特点: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新的问题解决了,更新的问题又会出现——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永远在路上。船舶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有的暴露在外容易发现,有的潜伏较深不易发现,不管是暴露的还是潜在的,都是船舶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只有不断发现并加以解决,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因此,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是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的关键。
以船舶进出港引航操作为例。引航员在船时,船员很容易产生“过度依赖”心理,面对引航员的不当操作,往往因“犹豫”而错过最佳纠错时机。这就是一个隐患。正确的做法是,引航员在船时,船长应与引航员有更好的沟通与配合,监督引航员的每一个操作指令,遇到疑惑立即要求澄清,必要时及时采取行动,永远不能放弃船长对船舶的控制权;驾驶员也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团队的一员,不能因为有引航员和船长在,就“被动”放弃自己的职责。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要充分利用安全动态检查,针对每天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进行细致检查、认真记录,切实做到每天每人过一遍,关键部位过一遍,关键时刻再过一遍,确保自查自纠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中“风险标识”的操作规程,制定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并告知全船,使人人熟知可能出现风险的因素和范围及船舶防范应对措施。
完善安全监督检查,
是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的保障
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没有监督检查的管理活动无法取得预期结果。同理,没有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也无法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监督检查是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
应该说,目前船舶在安全督查制度方面是相对完善的,除了公司层面的督查,在船上,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政委是船舶安全管理监督员,水手长、机工长、工会小组是船舶劳动保护检查员。然而,齐备的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要看各责任人能否严格履职尽责,并通过自己的严格履职尽责,帮助全船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培育良好安全文化。比如在平时工作中,面对一些船员的“三违”现象,船舶领导、现场安全监督员及同场工作人员,是否能果断、坚决地拉下脸面,立即对其“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绝不因“事小”而轻轻放过,或因“情近”而含糊带过。面对违规违纪行为,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有人检查,有人提醒,有人规劝,时时处处有人“履职尽责”,如此才能形成“全方位”“全人员”的安全管理,才能筑起船舶安全工作的坚实屏障。
(作者单位系中远海运特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