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国有企业“三不”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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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眼标本兼治,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治理腐败提供了蕴含丰富科学内涵的思路理念和路径方法,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的生动体现。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整体,三者有机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生动实践中。不敢腐是治标,不能腐是治本,不想腐是思想境界的全面提升,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对国有企业来说,构建“三不”机制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和企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聚焦精准监督,强化常抓常严,为“不敢腐”提供持续震慑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十八大以来,一份份“打虎通报”彰显了党中央对“老虎”坚决打、坚持打、打到底的坚定决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拍蝇”再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严执纪、强高压,以扎扎实实的反腐行动诠释惩治腐败决不会松劲停步,推动震慑效果持续强化。

  要强化靶向思维。精准的关键在于有的放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充分理解和掌握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点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将任务细化分解,形成月度计划表,确定监督主题和时间节点,扛起纪检监督工作“硬指标”。要认真制定和落实监督计划,以下沉监督、现场监督、专项监督、监审结合等形式为抓手,进一步拓展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使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推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意识入脑、入心、入行动,切实把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实效。

  要用好“四种形态”。党员干部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要致力于早发现、早处置,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一方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纠偏,坚决纠正日常工作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小”问题;另一方面要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高效执纪、严厉整治,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制度的刚性,让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真正把“不敢腐”的震慑传导到位。

  要坚持日常提醒。监督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日常。要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做到监督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当前尤其要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四风”问题排查整治,克服“疲劳综合症”、精神懈怠和急躁情绪,保持一刻不停歇的节奏。要关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和党员领导干部等关键群体,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坚决防止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真正做到常抓常严、长管长严,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逐步养成行为自觉,抓出习惯,化风成俗。

  二、聚焦扎紧藩篱,强化建章立制,为“不能腐”提供制度支撑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墨子·法仪》)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从《廉洁自律准则》到《纪律处分条例》,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到《党内监督条例》等等,这些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凝结着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扎紧制度的藩篱,关键在于逐步构建“不能腐”的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让心存侥幸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

  要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反腐倡廉工作压力,落实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要以《同级监督实施办法》《全过程监督常态化规定》等为基础,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突出事前预防、事中参与,减少事后执纪问责,将纪检监督工作覆盖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管人等所有关键流程和关键环节。要着眼于企业油品购销管理、计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关的追责规定,明确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等,进一步敲响警钟。要拓宽党内监督手段,落实好《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风险预警制度》等要求,强化党风廉政监督员、风险预警员的“探头”灵敏度,发挥好“预报员”“吹哨人”“清道夫”作用,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点、管到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及时主动发现问题,祛病疗伤,激浊扬清。

  要做到程序规范。有权就有责,不尽责就问责。强化问责是倒逼制度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之一。追责问责,关键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主动出击,不护短,敢亮剑,同时坚持宽严适度、程序规范、不枉不纵,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要动态用好“谈话”工具,明确常规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适用情形及工作程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规范化、制度化。

  要坚持签诺践诺。上级纪检组织要与下级组织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与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做好廉洁从业工作签字背书,建立“一承诺三签责”长效机制。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廉洁从业档案,个人重大事项主动按时上报,促进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切实践诺履责,遵规守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聚焦提高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为“不想腐”筑牢思想堤坝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日报2015年2月12日)只有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才能让不敢腐、不能腐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真正扎下根来,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跨越。只有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咬定青山、持之以恒,强化源头治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才能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要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首要的政治任务。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注重固本培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加强党性锻炼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逐步把“不想腐”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强化教育引导。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用先进典型做引领,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人生理念。另一方面用贪腐案例做警示,强化反面警示,通过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案例通报、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震撼心灵、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使“不想腐”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

  要树立纪律意识。各级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牢牢把握党领导一切这个根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牢牢把握好与被监督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定关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推进关系,确保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同一切背离“两个维护”、危害和破坏上级决策部署的行为做坚决斗争,把各级纪检组织打造成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动员令,明确要求“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站在新的起点、踏上新的征程,就要把反腐败工作作为系统工程、长线工程,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标本兼治,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作者单位系中燃青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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