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席谈
日前,笔者参加了上海中远海运举办的杜邦安全理念专题讲座班,学习了杜邦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理念”的授课内容之后,还真有点被这家号称是世界工业界“安全”标杆的企业“折服”了。
杜邦公司是世界最大的化学与能源集团之一。它自1802年从制造炸药起家,200多年来一直身处高危行业,它的工厂遍布全球,包括在我国设立的数十家独资及合资企业均在安全生产方面全部实现了伤害率为“0”的目标。以前听说它创造并保持了“安全记录优于其他企业10倍,员工上班时比下班后安全10倍”的安全业绩时,笔者还是心生疑问的,觉得这难以实现啊!以至于还曾把上述“两个10倍”当作一条商业广告语来看待。
在20世纪40年代,杜邦公司提出了“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安全理念,提出这一理念的基础是在对大量的数理统计分析,找出事故的规律,即事故是由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当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和最终的事故伤害等,组成了环环相扣的“事故链”;它又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牌倒下,就会导致接二连三的牌倒下,如果要打破连锁反应,必须从中间抽取任意一张骨牌,形成豁口,才能避免后面牌倒下。任何事故的发生也是某个环节连续的出现了缺陷,倘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截断“事故链”,安全才有保障。
杜邦公司对安全生产理念概括得非常透彻、深刻,这是长期安全工作的经验总结,并用制度形式加以固化和体系化的成果。杜邦公司以两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只要从科学出发,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并不遗余力地厚植安全理念,让制度成习惯,习惯成为文化,那么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笔者认为,有些智慧并非来自某一个人、某一件事,而是从许多人大量接触、学习、理解、思考后学到的总和中产生的。我在学习研究杜邦公司的安全理念后,发现其实中国古代的智者也不乏这样的智慧。东汉荀悦在《申鉴·杂言》中说:“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荀悦所说的第一种方法就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预设警戒,防患于未然,做到预防为主。这与杜邦公司研究得出的要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颇为神似,说明在对安全防范的认识上,世界的大道是相通的。
国外得出的安全理念,我们亦然能领悟,外国企业做得到的安全,我相信中国企业也能做得到。
今年我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强调隐患与事故之间的关系,即消除隐患就是消灭事故。近期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某储运公司违规动火作业的处理情况,该公司存在严重的隐患,虽未酿成火灾事故,但仍被依法吊销有关经营证照,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处理。这次违规者受到的惩戒措施之严厉,可谓前所未有。这不仅仅是对漠视安全制度规定的一种震慑,更是突显了当前国家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落实整改必须闭环的新理念,
笔者认为通过主动对标,学习借鉴杜邦公司的安全理念,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引导、培育和践行我们自己的安全生产新理念,以此影响企业的运行方式和员工的行为方式,将来一定能达到企业安全本质化这一目标。
(作者单位系上海海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