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潮涌 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中远海运集团成果巡礼
2021年,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散运)为继续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压减专项工作,按照集团制定的压减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两非”剥离、亏损企业治理、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专项工作,在压减路上再度扬帆起航,攻坚克难、攻城拔寨,全年累计压减法人户数25户,超额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必保指标。
25户法人跨越境内外,涵盖了非主业公司、低效无效资产、SPV公司、单船公司,每一户法人公司的压减都凝聚了艰辛、汗水、智慧和经验。
案例之 清理关闭深圳沥青公司
深圳沥青成立于1999年,为中远海运散运持股70%的一家合资企业。2018年5月,中远海运散运就开始启动了深圳沥青清理关闭工作,明确了公司“先停止贸易、退守仓储,再逐步处置资产、安置员工,最终实现清理关闭”的原则。
资产处置环节。因深圳沥青经营业务特点以及与以往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圳沥青在海南澄迈、广西北海分别建设了沥青仓储库,在广东惠州建设了沥青改性加工基地,产权形式包括独资、共建等多种方式。针对三项资产的产权属性以及与客户的合作模式,深圳沥青与大客户积极协商探讨资产处置方式,确保过程依法合规。一是根据与广西北海港的合作协议,将北海沥青库所有权、经营权按照协议约定移交,并协助其寻找后续经营主体,继续发挥北海沥青库资产的使用价值。通过良好沟通与协作,深圳沥青一次性获得了合同约定的4年权益收入,确保了处置阶段的利益收入。二是针对惠州沥青改性加工基地的设备使用年限长、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实际情况,果断决策通过废旧物资回收方式完成了资产处置。三是针对海南澄迈沥青库与大客户海南路桥战略合作协议情况,为其寻找替代供应商,最终通过转资产库加转让合作协议的方式,于2021年8月完成了海南沥青库资产处置。
员工安置环节。员工安置历来都是国有企业清理关闭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步。2018年启动深圳沥青清理关闭时,深圳沥青共有员工33人,涉及多地、多种用工模式,并且公司最初是从民营企业收购而来,用工、社保、公积金等都存在一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此,深圳沥青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聘请专业律师拟订员工安置方案,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提供解决措施。尤其是加强与员工的谈心,耐心解释公司清理关闭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承诺向第三方积极推荐用工,尽最大努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在用心感召下,并依法合规对社保和公积金进行补缴后,深圳沥青员工安置方案得以顺利推行,留守员工也安心值守到公司注销的最后一刻,确保了深圳沥青清理关闭工作顺利实施。
税务清算及工商注销环节。深圳沥青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调,提前对历史年度税务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提前准备资料模板,提交给税务机关和市场监管处等主管机构进行预审,防止注销关闭过程中发生意外事项,尽量压缩注销关闭时间。经过充分准备,深圳沥青在递交税务清理、公司注销申请的当天,即获得了税务机关和市场监管处的同意批准。深圳沥青于2021年11月正式完成注销,至此历时三年半的清理关闭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之 股权转让北京富亿公司
北京富亿公司为集团委托中远海运散运代管的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地北京,企业性质为联营企业。经过对处置资产后注销和直接处置股权方案的税负对比研究,中远海运散运初步确定了公开对外处置北京富亿100%股权的处置方案。但这个方案存在两个难点,一是企业性质是联营企业,根据相关规定需先完成公司制改制,才能进行整体股权转让;二是北京一套房产的权属证书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处置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中远海运散运与北京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北京富亿直接持股股东、选聘的中介机构进行多次研讨分析,权衡利弊,2020年11月制定了改制及股权转让方案。
2020年12月北京富亿股权资产评估备案和北京富亿公司改制完成,北京富亿由联营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随后选聘评估机构对北京富亿重新进行资产评估,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北京富亿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032万元。为一次性结清北京富亿对上级股东的债务724万元,中远海运散运按照资产评估价值及相关债权作为股权转让挂牌底价,于2021年6月将北京富亿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2021年7月以挂牌价3756万元成交,2021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通过对北京富亿股权的挂牌处置,取得资金3756万元,既盘活了低效无效资产,又实现了债权回收。
案例之 清理关闭开曼公司
开曼公司成立于2006年,在其所属15家单船公司2020年10月完成股权转出后,该公司历史使命已经完成。2021年初,中远海运散运开始启动开曼公司清理关闭工作,经充分研究论证并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后,于2021年2月9日下发了关闭通知。开曼公司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员工安置工作,及时与员工进行谈心、沟通,了解员工意向后,通过采取市场化解除雇佣关系给予相应经济补偿、推荐到集团兄弟公司应聘就职以及由中远海运散运所属当地公司接收员工等方式,妥善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在得到所有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后,开曼公司快速推进固定资产处置、案件款项回收、往来账务清理、资金回拨、分利上缴、税务审计、档案跨境移交等相关工作,并同步对接开曼群岛律师、新加坡律师、秘书公司提前准备公司注销所有法律文件。经过精心筹划,严密组织,2021年6月30日顺利完成了开曼公司注销。
案例之 清理关闭21家香港单船公司
单船公司清理关闭一直是中远海运散运的重头戏。2021年,公司所属香港航运继续作为实施主体,在以往清理关闭积累的宝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船舶资产处置后单船公司遗留的法律诉讼案件、商务纠纷、保险理赔案件的清理力度,对于具备法律注销条件的单船公司及时开展保赔收款账户转移、往来账务清理、资金回拨、分利上缴、外部审计等工作,并集中力量放在税局审批环节,按周跟踪税局审批进展,对税局提出的问题会同律师、审计师予以及时发函回复,尽最大努力缩短税局出具不反对注销函的时间。
实际操作中采用“按计划时间跟踪推进+周报沟通”机制,根据税局受理、税局发出不反对注销函、公司注册处受理、公司注册处发出初步批准注销函、公告刊发、公告结束、公司注册处发出批准注销函7个环节,明确责任人按周跟进,针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确定解决方案。在香港航运各相关部门员工的协同努力下,2021年共计完成了21家单船公司清理关闭。此外,中远海运散运根据风险管控需要和经营管理需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销了1家SPV公司,在境内完成了3家分公司、1家合资公司的清理关闭,圆满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压减工作任务指标,公司通过压减工作实现了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再度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