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百年奋斗赢得伟大胜利和荣光,百年历程带来宝贵经验和启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系统总结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内涵,将党的领导置于“十个明确”的首位,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作为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波轮船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波公司)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应毛泽东主席建设“海上铁路”号召而诞生的。70多年来,中波公司伴随着新中国一起成长,见证了改革开放全过程,也见证了中国“强起来”的深刻历史转变过程。70多年来,正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代代中波人怀着对党和国家的赤胆忠心,劈波斩浪、砥砺前行,为冲破新中国成立初期西方国家实施的禁运封锁立下了汗马功劳,为促进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中波公司也为中波两国经贸合作和友好关系作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中波两国合作的典范、友谊的象征。
1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发展根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中波公司创建时,中方同步设立党组织,1951年6月15日,正式成立的当月就建立起党小组,1952年10月成立党支部,1957年5月成立党委。公司成立之初就在船上建立了党支部,和平轮是最早实现“支部建在船上”的船舶。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极其困难的形势,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波公司成立后仅一年多时间就为国内运回52座工厂的设备,另外还承运了煤油、橡胶等国内当时十分紧缺的物资。
作为两国政府合资企业,中方党组织肩负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促进双方合作等重要任务。70多年来,无论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经济体制转变,还是自然灾害横行,公司中方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通过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中波公司也一直坚持“支部建在船上”的传统不动摇,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每一片浮动的国土上。
近年来,中波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中波公司“至今运营良好”的殷切嘱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融入到企业发展中。积极践行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公司2021年经营效益创下了历史最佳,公司党委也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 创新党建模式,促进双方合作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按照中国和波兰两国政府间协定,中波公司以“平权合股”形式创立,双方各占50%股份,“责、权、利”完全对等。对此,公司党委经过长期实践和探索,在加强合资企业党的建设、更好发挥党组织作用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波”特色的党建新路,为促进双方友谊、深化双方合作、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证。中方党建作用的发挥也赢得了合作方的充分尊重与高度赞赏。
针对中波双方员工文化背景、工作方式的不同以及管理思路和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公司党委从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业务拓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以“特色党支部”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实现以党建引领双方文化融合,以党建促进双方精诚合作。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在维护大局中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在求同存异中解决好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中方倡议下,双方近年来建立起更加紧密的沟通协调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双方交流会议,开展双方联谊活动,加深理解互信,促进工作开展。对于双方达成共识的决策部署,党组织强化执行力,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全力推动和保障重大任务落实落地,在维护双方合作大局、实现双方互利共赢中充分体现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年来,公司中方积极推动双方投资入股部分优质中方企业,不断扩大双方多元化经营合作,主动让双方共享中方发展红利,做到中波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带动波方共同发展中开创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立足新起点,中波公司将继续担当两国经贸交往的排头兵,搭建两国友好交流的桥头堡,努力在新时代承担更大、更重要的使命任务,奋力开启双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崭新航程。
3 突出党建引领,推动改革发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波公司党委找准合资企业党建工作结合点,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做到目标着眼于发展,措施服务于发展,成效以发展来检验。一方面加强战略管理,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时加强交流,推动波方共同制定了首个双方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形成“一体两翼”发展共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同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对战略目标任务的宣贯,使之转化为双方员工的共同认知和自觉行动,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中方带动作用,推动双方经营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逐步形成双方一体化治理,激发了双方员工的动力与活力,提高了企业经营的效率与效益;推动运力更新取得新突破,通过建造新船、购买二手船双措并举,打造了一支船龄年轻、结构合理、性能卓越、节能环保的世界一流多用途重吊船队,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推动经营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公司向“航运+物流”“代理+直客”“自有+租船”转型发展稳步推进、彰显成效,在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和附加值更高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中提升了服务客户的能力。
新时代新征程,中波公司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谋发展,积极主动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
4 发挥党建优势,服务国家战略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确保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波公司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国家战略中践行初心使命。《人民日报》于2022年5月13日、14日连续刊登中波公司“皮莱茨基”轮满载出口摩洛哥疫苗工厂整套设备,驶离上海罗泾码头开启首航的报道,彰显了中波公司为助力全球抗疫贡献力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波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不停、质量不降,倾力服务“六稳”“六保”,全力保障全球供应链畅通。针对集装箱运输市场“一舱难求”的局面,中波公司充分利用多用途船型的灵活性,2021年共开行集装箱专班服务34个航次,承运集装箱近2万TEU,积极为客户纾困解难。鉴于中波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全球供应链畅通作出的突出贡献,公司波方总经理被授予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
中波公司始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应尽义务和光荣使命,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程,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向云南永德县捐赠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教育设施建设;向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捐赠100万元用于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与上海崇明区协进村结对帮扶工作已开展15年;与上海黄浦区外滩街道结对助老活动长达25年。当波兰疫情形势严峻时,中波公司紧急采购、定向捐赠波兰滨海省25万美元医疗防护物资,在共同抗疫中续写双方友谊合作新篇章。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深入推进,中波两国交流与合作更加紧密,为中波公司谋求新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能。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中波公司将充分利用上海和波兰的区位优势,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新机遇,在两端加快打造全供应链综合物流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全程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把中波两国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合作载体越办越好。
结语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作为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波公司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坚定信心、成就梦想,不断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全力推动中波友谊航船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