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葛军报道 6月29日,经2022年第24次党组会讨论,集团党组通过《关于境内直属单位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境内直属单位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深化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对境内直属单位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措施、明确要求。这是集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标志性制度成果,对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二十四条,明确了境内直属单位党委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细化了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明确了党委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党委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强调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要求各境内直属单位党委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实施意见》明确,集团境内直属单位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集团党组巡视重要内容。
集团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全面领会《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好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将其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落实督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成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