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潮
1986年10月,我丈夫所在单位天津远洋运输公司为了鼓舞和激励船员(特别是技术干部船员)勤上船、多跑船,安心远洋,发布了一则新规定:凡船员及其家属在原籍所在地自己能想方设法买房的,可凭以正规手续购买房子的正式发票,到公司财务处按各自职务应享受的待遇给予相应的报销。我爱人王德章是远洋轮报务员,按照新规,可以享受两室一厅(7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待遇。这真是一个特好消息,令我兴奋了好几个晚上。那时候,上海普通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大多数是非常差的,如同滑稽戏“72家房客”里那般,三代同室,甚至是五世同堂,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一大家子人蜗居一起,吃喝拉撒睡在同一个小小的斗室是很普遍的也很难堪的场景。再说,那时候还是单位福利分房盛行年代,大家普遍没有购买商品房的观念和意识,况且买房子的钱还不是小数目。所以,上海人只要“嘎山胡”说到房子的买卖,都会异口同声地说比登天还难!
记得那年10月下旬,《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同日发布了一条特大新闻: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初行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上海市第一家专业房地产公司“中华企业公司”将第一次向上海市民公开销售第一批全新的商品房,试售地址在“大世界”。这一个消息犹如惊蛰的一声春雷唤醒了广大市民潜在的购房意识。
10月24-30日那7天,是让千千万万的上海人群情激奋的一周。10月24日,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赶一个大清早,兴匆匆地从闵行市郊赶到“大世界”的大门口。我居然是第一个到达的人,理所当然就是排队的第1号。上午8点钟开门之前,门前已是人山人海、人声鼎沸。估计有关方面确实是第一次搞这样的房屋销售活动,毫无经验,事先根本没有预计到会有这么多人来轧“闹猛”。当打开大门迎客的那一瞬间,原本好端端的队伍瞬间被冲散,人群如潮水般涌进“大世界”。我原本还沾沾自喜的第1号瞬间就转化为零。我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被横冲直撞逼退到了一堵墙边,幸亏有一张办公桌给挡着,要不然后果不堪想象。
预销活动开始。按规定,凡有买房子意愿的市民先向工作人员索取免费号票,然后摇奖兑号才有资格买房。可工作人员看到汹涌的人群一下子涌进来,一排写字台也被掀翻到墙边,情急之下就把手上的号票往空中一抛,这一来,不知有多少人冒着随时被踩踏在地的危险,竟弯下腰去抢夺“号票”。这壮观场面着实惊到我了,也让我深深知晓“小鸟也懂得要有自己的鸟巢”,在这上海滩、在这黄浦江畔,还有成千上万各行各业的老百姓都渴望有一处遮风挡雨、安居乐业的住房啊。危急关头,现场喇叭里响起一则广播:今天是搞试点销售的第一天,因没经验、没安排好,是失败的一天,今天的所有号票全部作废!同时补充一则通告,告知关于市区房源的信息:一共60套现房,房型为宝钢二式,分别在浦东和浦西两处:浦东的在上港三区,有24套;浦西的在杨浦区延吉新村,有36套。中奖的号票:“单号”可购72平方米的两室两厅,“双号”是52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现房单价是560元/平方米。现场顿时响起热烈鼓掌声和欢呼声。
由于每人每天只能领取1张号票,所以我此后连续4天请事假每天早早来到“大世界”排队领取号票,精心保存好。连日来回的奔波让我上了火,起了满嘴的水泡,但心中满是期待,因为我手上已有4张号票,意味着有4次的摇号中奖机会。最后的一天当众公开摇奖,由市公证处派员现场公证,上海电视台实况转播。摇奖机是解放之前的旧物新用。一只又一只标有中奖号码的滚球陆陆续续地摇滚公布出来,前55个号码都与我无缘。就在我灰心丧气、几近绝望时,第56个号码公布:“818”!啊,“818”?我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专注地看着墙壁荧光屏上显示的中奖号码,就是“818”!再揉揉眼睛,仔细看手上的号票,没错!我还怀疑,使劲掐自己的右手虎口,好疼,这才确定是真的。我欣喜若狂,双手把这张幸运的号票高高地举过头顶,歇斯底里连喊了三声:“我中奖啦!”
这个摇号中奖其实是给幸运儿一次购房的机会。按规定,双号只可限购两室一厅,我嫌面积小,在办理手续前与工作人员马阿姨好生商量:如果有人因房款一时凑不齐而愿以大换小,就请马阿姨迅速与我联系。果然,经马阿姨的热忱介绍,我随心如愿以双号票换成单号票,可以买两室两厅了。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是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的。办理购房手续时又遇上了意想不到的麻烦。负责经办的同志姓查,向我提出了他的一连串疑问:闵行离“大世界”那么远,我本人在医院工作,又是海员家属,老公在海上,我一个人怎么可能独自坚持4天来排队取号?关键问题是我这张号票是不是出钱买来的,否则为何拖拖拉拉到最后截止日才来办理手续?按照规定,如果号票是买来的,那就属于非法是要作废的。我解释了半天。老查同志极其认真,先责令我说一说在“大世界”连续排队取号的情景,我一五一十地实话实说,无懈可击;后责令我到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函》,一是证明我的确请了事假,二是证明单位没出公款资助我购买新房。我遵嘱照办,老查同志这才给我办理购房手续。我一次性付清40320元全部购房款,另外缴纳50元印花税。
按远洋公司有关规定,我代表丈夫与公司签订了保证永不跳槽的“君子协定”,只要自己承担5000元,剩余购房款由天远公司报销。就这样,我称心如意地买到新房,并拿到了由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颁发的第一批《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产权证上的“持有人”写的是“王德章”。要知道当时老百姓手上要是有1万元现钞就是乓乓响的“万元户”了,所以我能购买这么一套新商品房着实震动了我的工作单位,也震撼了我的同学和同事们,她们翘起大拇指纷纷赞誉:“女勿嫁错郎,男勿入错行。伊拉到底是远洋公司,就是‘牛’!”
这一年的秋天,对我来说真是金风送爽的“三喜临门”。第一喜:集团领导关心关爱奋战在第一线的广大船员,出台提供了鼎力资助船员买房的新规定;第二喜:上海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第一次向上海市民试行开放售房的新政策,使我得以从城隍庙附近的一间6平方米的“亭子间”解放出来,乔迁杨浦的新居;第三喜:迁居不久,在上海市委领导“请酌以照顾远洋海员家庭困难的名义,可予商调单位”的批示下,一路绿灯,一下子就妥善解决了我连续5年的“请调”申请,得以顺利地从闵行调入虹口工作。我深感自己赶上了好时候,由衷地感谢企业、感谢国家、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
购房半年之后,上海社科院发来一封民意调查信,我欣慰地引用了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的第3段作为回答:“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作者系天津中远海运退休报务员王德章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