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 集团安全监管本部——
近期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外部检查信息动态
◆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 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以及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出现失效、无效等情形的,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 交通运输部印发《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专项治理行动从4月20日起至11月20日,为期7个月,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动实现风险联合监测、现场联合检查、线索联合处置、信用联合监管,初步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运输船舶综合监管执法格局。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实施《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完善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推进船舶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船舶检验制度优化、建立行业运行管理新机制、开展行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等5个方面明确22项工作任务。后续将推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协调组织,推动各单位认真抓好细化配套及落地落实工作,统筹推进船舶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
◆ 澳大利亚海事局PSC检查聚焦船舶水密和风雨密完整性问题:强调将船舶水密和风雨密部件纳入维护计划的重要性,在2022-2023年度例行PSC检查期间,持续开展船舶水密和风雨密完整性检查。检查发现的水密和风雨密缺陷反映出,船舶维护保养在水密门、货舱口和舱口、压载舱和货舱通风口、舷外海水阀等水密、风雨密完整性方面存在不足。
(裴凯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