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 集团安全监管本部——
近期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外部检查信息动态
◆ 7月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2023年部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行业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总结今年上半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 7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精准排查整治事故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杜绝“事后发力”思想,坚持眼睛向下、紧盯一线,下沉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以事故多发行业领域、高风险点位等为重点,狠抓终端末梢主体责任落实、风险起底排查、隐患治本除根。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追责问责向前延伸,确保排查整治全面覆盖、深查真改。要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起底、大整治,针对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直捣病灶,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等提级调查,严查快办。要强化以科技保障安全,加快老旧设施设备安全改造,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着力夯实安全基础。
◆ 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 中国沿海部分港口加强船舶机电设备管理:近期青岛海事局发出通知,要求船舶聚焦安全管理特别是主机、舵机和锅炉等设备,在进港前进行相关测试,并发布了相关检查清单;前期上海吴淞海事局也发布了通知及检查清单,对进入长江上海段船舶提出相关要求;广州海事局在6月份召开了关于机电故障船舶监管的专题研讨会,要求在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部门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电故障船舶安全检查、事故险情调查、公司及船员管理等方面制定措施。
◆ 今年巴黎备忘录和东京备忘录将在9-11月开展关于消防安全的集中大检查(CIC):主要集中在防火风闸、防火门和防火分隔、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消防泵及隔离阀、机舱风油应急切断、应急逃生通道、消防演习等方面。消防安全一直是PSC检查关注及滞留缺陷的关键领域,部分船旗国已开始关于CIC检查的预检工作。
(裴凯整理供稿)